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

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度獎助學金申請案,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24日止
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8月28日陽社字第1030000273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,就讀國內各級日、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(含當學期畢業生)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
(一)學生獎助學金: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。顏面損傷是指其頭、頸、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。
(二)陽光子女助學金: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/證明者之在學子女申請。
三、相關申請資料請參閱陽光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sunshine.org.tw/scholarship_2014/)。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_J9R1o2wbpTLWVpSFcxUXlxRmM/edit?usp=shar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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