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

彰化縣教育基金會10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
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彰化縣教育基金會103年10月27日103彰化縣教育基金字第003號函及財團法人彰化縣教育基金會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因獎學金核發名額有限,申請對象不含大專以上之學生,單一學校送出名額請勿超過2名,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。
三、本獎助學金之發放係依該基金會孳息所得之多寡,並參考申請人數,由董事會議決定獎助名額,未列入獎助者不另通知(核發名單公告於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並行文通知學校,未獲通知者即未獲獎助)。
四、本次助學金申請採網路填報與紙本申請併行方式受理,請各校承辦人至網站填報申請資料,若未完成線上填報,視為申請程序未完成,恕不受理(網站報名網址:http://www.beclass.com/rid=17353d5543b1e1646cc5);另紙本申請資料請依限逕寄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,邱媚湘老師收,信封上請註明「彰化縣教育基金會103-1助學金申請」。

校內申截止日為11/6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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